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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建议] 断缴一个月,新单位办理毕业生接收后再办理落户是否会有影响

信件编号 GPF20208853902 信件类型 咨询建议
来信人 曾** 信件日期 2020年8月5日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间 2020年8月5日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2019届毕业生,报到证还未使用。社保从去年八月一直交到今年的七月,已经连续缴满一年了。我七月中旬从原单位离职。由于未找到工作,如果本月没有缴纳社保,断缴一个月,新单位办理毕业生接收后再办理落户是否会有影响,是否满足往届生连续缴纳社保一年的条件?
处理结果

如是往届大专毕业生,申请落户岛外,则不影响。具体问题可咨询微信客服:xmrcc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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