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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劳动就业中心关于就业创业服务事项倡导实施“不见面办理”的通告

2021年8月5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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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事单位、个人:

根据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1年第一、二号通告及《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就业创业服务效能,现就疫情期间有关服务事项办理方式调整提示如下:

一、暂停就业服务事项线下办理,采取“不见面服务”方式办理

自2021年8月4日起,市劳动就业中心(下简称中心)经办的各项就业服务事项采取“不见面服务”方式开展,恢复现场受理业务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中心将主动引导办事单位及个人通过线上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对于确需来到现场办事的人员,将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在做好疫情防护的同时开展相关服务。具体办理方式:一是网上办理。已实现全程网办的服务事项,可通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m.gov.cn/)、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分厅网站(http://zwfw.fujian.gov.cn/)等网办方式进行办理。二是邮寄办理。需要通过邮寄材料方式办理的业务,邮寄前请先通过电话咨询各业务邮寄收件人,并留下联系方式和地址。业务受理时间为经办科室收到材料的时间,工作人员将通过电话及时与办事单位或个人保持联系,并反馈受理经办情况。若遇特殊情况,请致电业务经办咨询电话,以便进一步沟通、引导。三是延期办理。疫情期间,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相关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并另行通告,延期办理不影响单位及个人权益。

二、暂停线下招聘求职活动,开展线上招聘求职服务

自2021年8月2日起,市人力资源市场及海沧分市场暂停举办现场招聘求职活动,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市场关闭期间由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开展线上服务,有招聘需求的企业可通过“厦门市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登记日常需求,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将根据企业需求适时开展线上招聘活动。求职人员可通过职介中心求职微信群与工作人员进行不见面互动,了解招聘信息及相关政策规定。

三、职工档案服务温馨提示

疫情期间职工档案办理尽量采取上述邮寄办理(建议采用挂号邮寄)方式,确需到现场办理的,进入中心办公场所,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用手机扫本中心健康码划定的区域办理,相互间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疫情期间除达到法定退休条件人员办理取档外,其它无时限要求的服务事项延后办理。办理退休领取档案的,托管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档案寄存协议书办理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寄存档案协议书、单位介绍信(其中单位介绍信需注明经办人和取档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

四、创业服务温馨提示

一是创业补贴(助)奖励及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申请,尽量采取线上办理方式,确需现场申请的,防疫方面按照上述档案服务现场办理要求执行。二是暂停创业主题服务活动,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三是各创业大本营、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结合自身实际做好防疫工作,主动关注防疫情势,落实防疫要求,制定防疫预案,夯实防疫责任,减少群体性创业活动开展,加强个人防护,确保单位员工健康安全。 

附:各业务科室经办电话

档案管理科:5118348

再就业指导科:5205575

信息网络管理科:5205579

就业服务科:5039286

创业指导科:520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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