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建议] 集美户口迁移岛内问题
信件编号 | GPF20204281397 | 信件类型 | 咨询建议 |
来信人 | 蔡** | 信件日期 | 2020年4月23日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间 | 2020年4月23日 |
信件内容 | 请咨询下,我和老婆、孩子户口从外地迁移到集美5年,我在厦门工作连续缴纳社保8年左右(期间换过公司但没中断),有登记就业证4年。老婆社保之前在企业缴纳现在在社区自己缴纳。1.请问我是否可以把户口从集美迁移到岛内的住宅?住宅有没大小限制?2.如果可以迁移,老婆和孩子是否可以一起? | ||
处理结果 | 您好!1、你需符合以下条件才可以将岛外户口迁入岛内房子内(没有面积限制);户口在集美区满5周年,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