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在就业上歧视新冠阳性康复者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根据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严禁在就业上歧视曾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康复者”的相关要求,现通知如下:
严禁在就业上歧视曾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康复者。一是在开展日常用工招聘时,不得设置限制录用曾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康复者的相关条件;二是不得以本单位员工曾是新冠阳性患者为理由办理解除劳动关系。对待上述人员应做到一视同仁。
特此通知。
厦门市劳动就业中心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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