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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2年2月14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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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全面贯彻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3〕45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22〕18号)要求,现就厦门市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重点

  本次资助试点围绕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明显创新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遴选支持一批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今年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空天科技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国国籍;

  (二)出生日期不早于1971年1月1日;

  (三)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四)2017年1月1日后回国;

  (五)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

  (六)在我市工作创业且已办理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

  (七)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同等条件下,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才。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留学回国人才不纳入资助范围。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填写申报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受推荐名额限制,每家单位申报不超过3人),由其审核汇总后于2022年2月25日前将下列材料寄送至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逾期未报视为放弃,将不予受理:

  (一)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

  (二)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信息汇总表。

  (三)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

  (四)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或其复印件(详见附件4)。

  以上材料需提交A4版纸质材料1份胶装成册(含申请表、承诺书、证明材料)和PDF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

  四、其他说明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在全国部分地区和部门进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组织专家评审,优中选优确定资助人选,并对资助人选提供一次性资助金。我市将按照《厦门市留学人员科研项目与交流活动经费资助管理办法》(厦人社规〔2021〕4号)规定给予配套资助。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等做好背景调查和审核推荐工作,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三)厦门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威、艾颖芝

  联系电话:0592-5359782  邮箱:xiamenlqh@163.com

  邮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1107室

  附件:1.申请表

  2.申报信息汇总表

  3.申报人承诺书

  4.申报材料清单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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