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建议] 岛外户口进岛内
信件编号 | GPF20208148573 | 信件类型 | 咨询建议 |
来信人 | 严** | 信件日期 | 2020年8月9日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处理时间 | 2020年8月26日 |
信件内容 | 1.岛内居住12年,有暂住记录和居委会开的居住证明,2018.6月户口入岛外集美,现在想思明买房子,户口能入思明区吗?2.本人本科毕业往届生,报到证没用过,在厦门医社保交12年, 2018.6月户口入岛外集美,现在想思明买房子,户口能入思明区吗? | ||
处理结果 | 您好,1.由于您已是厦门户籍人员,不适用外来人员落户政策。市内迁移的申请条件为户口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且满5周年的居民,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可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