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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建议] 岛外户口进岛内

信件编号 GPF20208148573 信件类型 咨询建议
来信人 严** 信件日期 2020年8月9日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间 2020年8月26日
信件内容 1.岛内居住12年,有暂住记录和居委会开的居住证明,2018.6月户口入岛外集美,现在想思明买房子,户口能入思明区吗?2.本人本科毕业往届生,报到证没用过,在厦门医社保交12年, 2018.6月户口入岛外集美,现在想思明买房子,户口能入思明区吗?
处理结果

您好,1.由于您已是厦门户籍人员,不适用外来人员落户政策。市内迁移的申请条件为户口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翔安区且满5周年的居民,在本市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并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5周年,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的房产,可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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