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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建议] 集体户口回迁

信件编号 GPF20208097814 信件类型 咨询建议
来信人 陈** 信件日期 2020年8月21日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间 2020年8月26日
信件内容 您好!请问落户在思明区的集体户口,迁回原籍的办理步骤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处理结果

您好,直接向迁入地申请。户口迁往省内其它县市的,办理完准迁证后直接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如户口迁往省外,由当事人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及本人的《居民户口薄》向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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