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创业指导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社局、创业大本营,相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创业指导专家团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现面向全社会征集一批创业指导专家,共同指导服务我市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按照“好中选优,规模适度”原则,评选出一批专业水平强、业务素质好、服务热情高的优秀人士,加强创业指导专家团建设,提升专家指导服务水平,发挥专家引导和帮扶作用,提高各类评审、认定、咨询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满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新要求,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更好发展。
二、工作性质
受聘期间,市人社部门组织创业指导专家开展创业项目评审、基地平台评选、创业知识讲授、创业大赛评委、创业咨询指导等创业服务活动,并按规定给予劳务补贴。
三、征集条件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创业就业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规律;在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创办或管理企业等方面有丰富经验或专业特长,并具有丰富的授课、指导经验;能够服从安排,积极参加我市创业指导活动,并为自主创业者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工作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创新创业教学、研究的学者或专职从事创业指导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
(二)自主开办企业5年以上,并保持一定利润增长的成功创业人士;
(三)具有5年以上创业投资或企业管理经验,有较强整合创业资源能力的企业管理者、投资专家、天使投资人;
(四)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咨询、培训、创业孵化等机构从事创业指导相关服务5年以上的专业人员;
(五)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工商、税务、金融、法律、科技、商务、中小企业管理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熟悉创业政策、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的人员;
(六)其他从事创业指导服务相关人员。
四、申请方式
(一)申请材料
1.厦门市创业指导专家申请表(签字、盖章)。
2.身份证(正反面)。
3.2寸免冠证件照。
4.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
5.专业能力相关佐证材料。
6.创办企业的应聘者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二)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者可登https://app.hrss.xm.gov.cn/xmcy,进入“创业指导专家服务”模块,点击“聘任专家申请”,进行信息填报,生成并下载《厦门市创业指导专家申请表》,签字盖章后和其他佐证材料一起拍照上传并提交审核。
(三)截止时间
2022年9月15日。
五、评选聘任
征集工作结束后,将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出一批优秀人士,经公示和批准后,颁发创业指导专家聘书,并纳入创业指导专家团,聘期三年。
六、相关要求
各区人社局、创业大本营及相关单位应大力加强宣传力度,挖掘本区域创业指导专项人才,积极组织各类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与,切实做好创业指导专家征集工作。
电话:0592-5205501
地址: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203室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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