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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建议] 更换单位申请人才补贴还需要等三个月才能申请吗?

信件编号 GPF20205041236 信件类型 咨询建议
来信人 李** 信件日期 2020年5月16日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处理时间 2020年5月16日
信件内容 你好,我是国外硕士研究生毕业,户口也已经签到厦门满三个月了,社保也厦门缴了满三个月,现在因换工作(还在厦门),申请人才补贴还需要等三个月吗才能申请吗?留学人员来厦工作登记表(用人单位、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市人事行政部门都已盖章统一,但未到厦门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调档关系),这样能申请人才补贴吗?
处理结果

您好!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条件为:1.具有厦门户口;2.引进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认证在境外取得的硕士以上学位、“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或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前200名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其中本科不超过30周岁、硕士不超过35周岁、博士不超过40周岁;3.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已办理人事关系入厦;4.申请时在厦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并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其中:社保满三个月是自引进之后在现所在单位缴交的月数。引进时点以首次引进时经市组织、人社或教育部门签署入厦报到的时间为准。(留学人员:来厦工作登记审批表上的审批入厦时间或人事关系介绍信上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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